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七秩芳华,硕果累累。以史育人,振奋精神。2024年,上海师范大学即将迎来70周年华诞。为了全面、真实、生动地展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历程,展现师大人自强不息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,特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有关校史史料和实物,我们热切期盼得到大家的鼎力支持和慷慨惠赠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.反映学校历史沿革、重大活动的重要文档、照片、音频、视频、报刊原件、书信、日记、实物等;
2.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印章、校标、校旗、校徽、牌匾等;
3.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服、证件、袖章、纪念章、校内使用的票证、有学校标记的生活用具等;
4.反映学校风貌、校园建设及校园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各种照片、音频、视频、纪念册等;
5.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材、教具、教案、记分册、仪器、模型、教师手稿等;
6.在校期间的课堂笔记、读书笔记、成绩单、作业、当时的学习用品、社团活动的相关照片、音像资料等;
7.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录取通知书、毕业文凭、毕业合影照片、毕业纪念册等;
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类刊物(包括社团刊物、系刊等)、印刷品、宣传页、海报等;
8.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(包括学术活动、社会活动、重要比赛等)的代表证、省级以上获奖证书、奖杯(章、牌)、照片、音像资料等;
9.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资料(含音像资料);
10.反映或记载校友重要成就、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(包括照片、报道、书画、著作、音频、视频等);
11.其他有史料价值的校史资料和实物等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捐赠。对愿意将所收藏的校史史料与实物捐赠给学校者,档案馆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。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,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。
2.复制或翻拍。对持有人有自己保存意愿的校史资料,档案馆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(或亲属)。
3.其他方式。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情况的回忆文章,可以纸质或电子的方式寄给学校(联系方式见下文)。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、老校友,可由档案馆登门记录或进行口述访谈。
三、相关说明
1.所赠校史史料和实物,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含但不限于史料和实物产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人物姓名、职务,以及提供者姓名、通讯方式等。
2.所赠校史史料和实物将登记造册,永久珍存在档案馆(博物馆、校史馆)。所有捐赠者将由学校颁发捐赠证书,在实物陈列时进行捐赠署名。
3.征集工作自即日起长期进行。
四、联系方式
(1)档案馆(徐汇校区)
联系人:洪老师 联系电话:021-64322260
电子邮箱:hongling@shnu.edu.cn;联系地址:桂林路100号档案馆306室
(2)档案馆(奉贤校区)
联系人:韩老师 联系电话:021-57122420
电子邮箱:hanyucheng@shnu.edu.cn;联系地址:海思路100号图文信息中心楼709室
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(博物馆、校史馆)
2023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