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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今年工作的统一安排,上海师范大学2006年度的住房补贴工作,将于四月份开始分四个阶段(申请受理、调查审核、公示张榜、补贴兑现)展开。校房改办公室现将申请受理阶段的时间和申请人须知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对象:
1、2003年以前(含2003年)退休的在册教工;
2、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购商品房(含二手房)未申请过的在职、在编教工(上师大事业编制)。
二、受理时间:
2006年4月10日至5月19日止;
每个工作日:? 上午 8:30~11:00,? 下午 13:30~16:00;
三、受理地点:
徐汇校区:西部行政楼608室,房改办公室,电话:64323153;
奉贤校区:资产管理办公室202室,??????? 电话:57122738。
四、须提供的材料:
1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(原件、复印件);
2、“现住房”的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3、城镇祖传私房或自建私房的房产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4、农村祖传私房或自建私房的城乡宅基地使用证(原件、复印件);
5、“现住房”发生动拆迁情况的须提供动拆迁协议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6、商品房为现房的提供产权证,商品房为期房的提供预售合同及首付款发票(原件、复印件);
7、职称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8、退休教工须提供退休证书(原件、复印件);
上述材料在受理时,经核对后原件当场退还申请人。
五、住房补贴申请人在申请时须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,非本校双职工的还须办理“配偶单位联系单”(在行政楼608室领取)。
以上通知敬请各学院、各单位及广大教工互相转告。
上海师范大学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
2006年4月11日